(1)校外餐饮发票、校内饮食中心收据、经盖章后的菜单;
(2)单位公函。包括被邀请人书面确认的邀请函(或外方来函)或外宾接待的学校OA请示批件;
(3)住宿费报销参照国内差旅住宿费报销要求准备材料;
(4)已向车管中心备案的《公务出行租车申请表》(附件10);
(5)公务租车发票及出租方开具的用车记录单;
(6)广州医科大学公务接待用餐申请表(附件8);
(7)公务接待清单(附件9);
(8)涉及“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