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编辑:邱黎娴    发布时间:2025-03-03


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正式启动。为保障各位纳税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内容要点

居民纳税人需汇总2024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补税额:

应退(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注意事项:

1.不纳入汇算清缴的范围:年终奖收入、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

2. 7项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3.职业年金:已由学校统一申报扣除。

4.税优健康险:需保单含税优识别码(前四位为年份),限额2400元/年。

5.个人养老金: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区别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和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二、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一)退税类

1.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2.2024年度发放的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税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3.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未申报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如专项附加扣除、公益捐赠等)。

(二)补税类

2024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含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综合所得导致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

三、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居民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办汇算清缴: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满足年度汇算退税但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四、办理时间及渠道

(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页办理: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2月21日至3月20日(早6点至晚22点)可预约办理时间,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

网页端办理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二)现场办理:需在“粤税通”进行预约办税。主管税务机关为: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光塔街税务所(诗书路9号)。如需要前往税务局大厅办理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在境内的境外人员,可联系学校财务处协调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大病医疗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年度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每年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抵扣。

(二)共同填报规则:夫妻或兄弟姐妹共同填报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时,需协商分配额度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一经发现违规填报,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薪酬劳务查询路径。学校OA登录主页→财务类→财务管理→薪酬查询系统。

)外籍居民纳税人须持护照至税务大厅办理注册码后方可办理汇算清缴,也可前往税务大厅直接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且需将汇算清缴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备查。

)在个税汇算清缴中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协助,请联系学校财务处李老师(联系电话:37103082)。

专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5年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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