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财务处
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
项目支出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广州市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穗财编〔2011〕216号)及《广州医学院关于印发专项经费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广医发〔2012〕226号)的有关要求,我校将于2014年3月-4月期间,开展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预算申报工作,应围绕着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的需要申报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二、首次采用学校“动态项目库管理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应通过该系统进行申报(初拟3月25-26日进行动态项目库管理系统培训)。申报期内,通过学校审核选入项目库的项目,可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申报。超过申报期的,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受理新项目申报。
二、凡符合国家政策、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学校重点扶持等的项目均可申报,具体包括:
1.基建项目。指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教学科研用房、教学科研实验基地、学生宿舍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
2.大型修缮项目。指各类设备、建筑物等维修改造工程,如学生宿舍维修改造、教学楼、办公楼及实验室维修改造工程;
3.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指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如科研及教学等专用仪器设备;
4.信息网络构建项目。指学校的信息网络工程,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及应用,校园网建设,多媒体课室建设及其它与信息网络系统相关的工程;
5.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指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
6.其它项目。指上述未列的资金投入数额较大项目。如购置图书,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人才引进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国家省、市级重点教研项目等。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各单位应避免随意变更预算和超预算、无预算安排项目行为,及时组织做好项目预算申报工作。本申报指南和其他附件在广州医科大学专项项目库动态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发布,各部门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专此通知。
附件:1.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申报指南(本通知)
2.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申报表.xls
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附件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说明.doc
4.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4-项目可行性报告.doc
5.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填报说明20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