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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缴纳学杂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9
学年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缴纳学杂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请各位同学在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前
将应缴未缴的学杂费足额存入学校为学生开设的“
广发
广医校园卡的银行帐户”
,以便学
统一划帐扣款。如学生个人问题导致未交学杂费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确认银行账户余额(
活期账户余额
)比应交学杂费至少多一
元。
缴费如有不明白之处,可咨询财务处徐老师(电话:83013545
)。
预祝全体同学寒假快乐!
广州医科大学财务处
二零一六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