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关于越秀校区26-27栋二楼及28栋二楼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公示

编辑:邱黎娴    发布时间:2025-09-02


越秀校区26-27栋二楼及28栋二楼学生宿舍已改造完毕,并已投入使用。现根据粤价〔2007〕186号文件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宿舍硬件条件,我校拟定越秀校区26-27栋二楼及28栋二楼宿舍住宿收费标准方案,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市发改委已批复(穗发改价批〔2025〕91号),现将收费标准方案予以公示。

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6-27

二楼及28栋二楼宿舍住宿收费标准


     一、以上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二、公示期间,如对此方案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人、来信、电话等方式联系财务处。联系人:邱黎娴;联系电话:020-37103080;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路1号。

广州医科大学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