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新增研究生学位授权点收费标准的公示
编辑:邱黎娴 发布时间:2024-10-14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通知,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6000)、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200)。
我校新增研究生学位授权点拟在2025年秋季学期招收研究生。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294号)要求,我校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参照原有或相关学位授权点收费标准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拟定新增研究生学位授权点收费标准方案。现将收费标准方案予以公示。
上述方案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以上专业学位新入学研究生执行此收费标准。其余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严格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学费收费原则执行。
二、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此方案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人、来信、电话等方式联系财务处。联系人:邱黎娴;联系电话:020-37103080;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路1号。
广州医科大学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