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人事处关于转发《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 印发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 指南(2023年)》的通知
编辑:郑粤欣 发布时间:2024-01-05
各部门,各学院,各科研机构:
现转发《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 印发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3年)》相关通知,请通知你部门相关人员按文件规定进行申报。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人按申报指南自行申报,并告知学校财务处。涉及申报资料须盖学校公章的,由财务处统一申请。
二、涉及人才认定事项可咨询人事处,涉及税务问题可咨询财务处。
三、请申请人尽早申报,避免错过申请时间。按申报指南规定“受理期间,如发现申请材料需补充完善的,将送返申请人进行修改,并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申报期结束前登录广州市民网页完成'修改'操作。未在申报期结束前重新提交的,则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为了保障个人利益,避免申报过程中的资料不全错过申请时间,建议尽早申报。
附件:
1.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3年)的通知
2.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3年)
财务处 人事处
2024年1月4日
(财务处联系人:李文秀,联系电话:15013211258,人事处联系人:韩兆芸,联系电话:13922295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