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9级本科生2020-2021学年缴费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广医大发[2019]129号)第十条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回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2016至2019级学生开学后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暂不予注册,但须按时回校报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为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请各位同学及时缴纳学杂费。
缴费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银行划扣。请采用本缴费方式的同学于7月31日前将2020-2021学年应交的学杂费足额存入学校为学生开设的广发银行卡(要求银行账户余额比应交学杂费至少多1元),以便学校统一划账扣款。
存款方式:
渠道 |
费用 |
备注 |
广发行柜台现金存入 |
广州市辖区内免费 |
实时到账 |
广州市外的其他网点按存款金额万分之五(最少1元,最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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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行自动存款机 |
全国免费 |
实时到账,持广发银行卡或无卡(输入账号)存款均可,持卡存款需输入银行账户密码 |
其他银行柜台转账 |
具体标准由转出银行确定 |
到账时间一至两个工作日,学校统一办理的广发银行卡开户行是广发银行广州江南西支行(行号:306581000054) |
其他银行网银转账 |
二、微信缴费。微信缴纳学杂费将于8月中上旬开放,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财务处网站及校园卡服务平台的通知。
学校将在完成收费后,将已缴费学生名单通知各院作为办理注册手续依据。
如有遗失广发银行卡的同学,请到广州市任一广发银行网点或学校校园卡卡务中心申请补办银行卡(如新办银行卡账号与原账号不一致,需复印新银行卡并注明姓名、学号及联系电话后交校园卡卡务中心),以免延误新学年缴费注册。缴费中如疑问,可致电咨询财务处邱老师(电话:37103080)。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2021学年2016级本科生应缴的学杂费明细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2017级本科生应缴的学杂费明细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2018级本科生应缴的学杂费明细表》
附件4:《2020-2021学年2019级本科生应缴的学杂费明细表》
广州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0年7月9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2016级本科生应缴的学杂费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人/学年)
应缴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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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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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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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标准 |
宿舍名称 |
标准(不含水电费) |
|
标准 |
|||
医学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儿科学) |
7656 |
越秀校区 |
本部1号楼、2号楼、20号楼、平房、本部15号楼、26号楼二楼、27号楼二楼 |
350
|
|
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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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18号楼、19号楼、22号楼、23号楼 |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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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部21号楼 |
1000 |
|
||||||
医学专业(护理学、精神医学) |
6960 |
番禺校区 |
1000 |
|
||||
理工专业(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食品质量与安全) |
6230 |
|
||||||
文史、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市场营销) |
5510 |
备注:1、每人的应缴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代扣医保费。如张三是17级临床医学学生、安排在番禺校区宿舍,应缴学杂费=7656+1000+343=8999(元)。
2、医保费为学校代收,如若学生已在当地购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实施先交后返,待开学后学生出具购买凭证,费用可退回原支付账户。
特别提醒:
1、存款后,银行账户的余额至少比应缴费金额多1元(如:某生的应缴费金额为8999元,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至少为9000元);
2、因本人原因报到时未能足额缴费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办理学籍注册;
3、交费收据由财务处统一打印,交二级学院学生科(办)统一发放。请学生务必妥善保管自己在学期间的交费收据,遗失不补,相关责任自负。
附件2
2020-2021学年2017级本科生应缴的学杂费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人/学年)
应缴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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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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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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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标准 |
宿舍名称 |
标准(不含水电费) |
|
标准 |
|||
医学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儿科学) |
7656 |
越秀校区 |
本部1号楼、2号楼、20号楼、平房、本部15号楼、26号楼二楼、27号楼二楼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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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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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18号楼、19号楼、22号楼、23号楼 |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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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21号楼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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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专业(护理学、精神医学) |
6960 |
番禺校区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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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工专业(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食品质量与安全) |
6230 |
|
||||||
文史、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市场营销) |
5510 |
备注:1、每人的应缴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代扣医保费。如张三是17级临床医学学生、安排在番禺校区宿舍,应缴学杂费=7656+1000+343=8999(元)。
2、医保费为学校代收,如若学生已在当地购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实施先交后返,待开学后学生出具购买凭证,费用可退回原支付账户。
特别提醒:
1、存款后,银行账户的余额至少比应缴费金额多1元(如:某生的应缴费金额为8999元,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至少为9000元);
2、因本人原因报到时未能足额缴费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办理学籍注册;
3、交费收据由财务处统一打印,交二级学院学生科(办)统一发放。请学生务必妥善保管自己在学期间的交费收据,遗失不补,相关责任自负。
附件3
2020-2021学年2018级本科生应缴的学杂费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人/学年)
应缴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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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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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 |
||||
专业 |
标准 |
宿舍名称 |
标准(不含水电费) |
|
标准 |
|||
医学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儿科学) |
7656 |
越秀校区 |
本部1号楼、2号楼、20号楼、平房、本部15号楼、26号楼二楼、27号楼二楼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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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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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18号楼、19号楼、22号楼、23号楼 |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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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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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21号楼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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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专业(护理学、精神医学) |
6960 |
番禺校区 |
1000 |
|
||||
理工专业(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食品质量与安全) |
6230 |
|
||||||
文史、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市场营销)、预科生 |
5510 |
备注:1、每人的应缴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代扣医保费。如张三是17级临床医学学生、安排在番禺校区宿舍,应缴学杂费=7656+1000+343=8999(元)。
2、医保费为学校代收,如若学生已在当地购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实施先交后返,待开学后学生出具购买凭证,费用可退回原支付账户。
特别提醒:
1、存款后,银行账户的余额至少比应缴费金额多1元(如:某生的应缴费金额为8999元,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至少为9000元);
2、因本人原因报到时未能足额缴费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办理学籍注册;
3、交费收据由财务处统一打印,交二级学院学生科(办)统一发放。请学生务必妥善保管自己在学期间的交费收据,遗失不补,相关责任自负。
附件4
2020-2021学年2019级本科生应缴的学杂费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人/学年)
应缴学费 |
|
应缴住宿费 |
|
医疗保险费 |
||||
专业 |
标准 |
宿舍名称 |
标准(不含水电费) |
|
标准 |
|||
医学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儿科学) |
7656 |
越秀校区 |
本部1号楼、2号楼、20号楼、平房、本部15号楼、26号楼二楼、27号楼二楼 |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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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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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18号楼、19号楼、22号楼、23号楼 |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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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21号楼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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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专业(护理学、精神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6960 |
番禺校区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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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工专业(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 |
6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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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市场营销)、预科生 |
5510 |
备注:1、每人的应缴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代扣医保费。如张三是17级临床医学学生、安排在番禺校区宿舍,应缴学杂费=7656+1000+343=8999(元)。
2、医保费为学校代收,如若学生已在当地购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实施先交后返,待开学后学生出具购买凭证,费用可退回原支付账户。
特别提醒:
1、存款后,银行账户的余额至少比应缴费金额多1元(如:某生的应缴费金额为8999元,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至少为9000元);
2、因本人原因报到时未能足额缴费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办理学籍注册;
3、交费收据由财务处统一打印,交二级学院学生科(办)统一发放。请学生务必妥善保管自己在学期间的交费收据,遗失不补,相关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