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冻结注销已故人员校园卡的公告

编辑:邱黎娴    发布时间:2020-04-10


 

经学校离退休处核对离退休人员校园卡信息,根据《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校园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医大发[2019]95号),现冻结已故教职工的校园卡及相应的副卡,家属可在冻结后一年内携带校园卡到越秀校区卡务中心或番禺校区卡务中心办理校园卡账上余额退款手续,超过一年未办理,注销校园卡并按市财政要求将相应余额上缴财政。

另外,如已故教职工直系亲属确需使用校园卡,可根据校园卡管理办法办理。

特此公告

 

卡务中心

20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