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4-17

学校财务处是学校经济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处现下设财务管理科、会计核算科和二级财务管理科。学校财务处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开展和管理学校财经工作,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学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地方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实施学校财经政策和会计制度,完善并规范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二、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参与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经济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经济决策。

三、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完整、准确、及时编报学校财务决算。

四、加强对附属法人单位的延伸管理,指导附属单位依法、科学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并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五、参与学校及系统内重大经济活动,牵头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和绩效目标考核工作,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六、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收费政策,组织审议、核定与申报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完善收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七、组织学校及校产企业会计核算、基建会计核算、工会会计核算工作。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加强会计监督、确保会计信息能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经济状况。

八、完善学校资金收支监控管理体系,保证资金安全。科学运筹学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九、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学校、校产企业及各附属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申报与产权相关管理工作。

十、组织和协调校园卡系统的建设、运行、升级和日常维护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申报、收支核算与绩效考核工作,协助项目负责人组织结题申报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系统内财务队伍建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